采购人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2021年100台纯电动自卸车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2021年100台纯电动自卸车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2.采购内容: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拟开展2021年100台纯电动自卸车采购项目,项目预算1.2亿元,现就该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服务。
(1)报价人须进行整体报价,包含服务所需人工、税费以及各项费用等,且为一次性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2)本项目最终选定唯一的合格响应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处理。
3.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参选人在广州有固定常设的办公场所,并承诺提供的开标、评审场地必须位于广州市中心城区,须提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3)具有采购代理或招标代理等相关经营范围,如营业执照不显示经营范围,则提供经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打印(或签章)含经营范围的企业基本资料证明;
(4)近5年未被政府采购、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纳入黑名单(禁止代理政府采购或者招投标业务),须出具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具有项目预算5000万元以上的车辆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经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报价文件的组成
(1)符合报价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2)报价表。
以上报价文件一式一份,需单独密封,且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
5.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6月3日09:00-09:3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园横路60号207会议室。
6.比选文件启封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园横路60号207会议室,届时请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报价文件并出席报价文件启封会议。
7.本项目的成交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www.dihuagroup.com)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8.特别说明:
(1)本次比选不受参与比选的报价人数量限制,即参与本项目比选的供应商数量不设上下限。评审小组将在符合报价文件要求的报价人中按照报价最低的原则选定成交供应商;符合报价文件要求的报价人只有一家的,直接确定为成交人。
(2)本次比选最高限价为26万,采购人可以在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成交供应商,也可另外选择成交供应商。
9.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凤仪
联系电话:020- 8352 5851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园横路60号
附件:2021年100台纯电动自卸车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公开比选文件
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 5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