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站务房升级改造工程
招 标 公 告
广州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站务房升级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ZC24ZGD0014
(二)项目名称: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站务房升级改造工程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中心城区及佛山市南海区广佛两市交界处各公交总站站务房(各公交总站站务房具体地点详见附件《各公交总站站务房具体地点》)
(四)项目概况:工程位于广州市中心城区及佛山市南海区广佛两市交界处共69个公交总站站务房,建筑面积约1100.00m²。工程内容包括:外立面站牌、外立面挂装饰面板、地面铺砖或铺木地板、内墙挂护墙板、吊顶、梁、柱等构件的饰面翻新及内、外门窗的更换,照明、插座等设施的更新改造及布线工程等。站务房装修改造完成后,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两个标段进行参投,可兼投兼中。标段为最小投标单位,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标段内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标段内部内容进行报价。
2. 招标内容、规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所有的建筑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含强、弱电)等工程相关内容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采购、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包检验检测、包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括围蔽)包干等;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协助报建、报验手续工作;相关文件送审、配合审核、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检验检测以及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等;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项目移交。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工期要求(同时适用于标段1和标段2):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含施工工期60天,如涉及局部设计的,设计工期也包含在其中),工程分5批次流水实施(详见附件《各公交总站站务房流水实施计划》)。每批次站务房施工工期均为12天。上一批次站务房未全部完成改造前,除非经所属分公司驻现场代表同意,否则不得开展下一批次站务房的改造。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29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通知为准。
3. 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1:包括34个站务房,总最高投标限价为1,856,910.55元。发包人为招标人下属一分公司、三分公司、四分公司和电车分公司,各分公司站务房升级改造分项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1)一分公司:486,360.68元;
(2)三分公司:329,114.19元;
(3)四分公司:156,435.68元;
(4)电车分公司:885,000.00元。
标段2:包括35个站务房,总最高投标限价为1,629,810.19元。发包人为招标人下属二分公司、二巴公司。各分公司站务房升级改造分项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1)二分公司:944,982.67元;
(2)二巴公司:684,827.52元。
各分公司全称及简称如下:
标段1: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简称一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简称三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简称四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电车分公司(简称电车分公司)
标段2: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简称二分公司)、广州市第二巴士有限公司(简称二巴公司)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无特殊说说明,则同时适用于标段1和标段2)
(一)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二)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三)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如投标人同时参加标段1和标段2投标,则须按照各个标段项目负责人要求,分别配备项目负责人。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五)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如投标人同时参加标段1和标段2投标,则须按照各个标段技术负责人要求,分别配备技术负责人。
(七)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八)专职安全员人数要求:
标段1承包人须配备至少7名专职安全员;标段2承包人须配备至少7名专职安全员,以确保每天每个施工站点均有安全员驻场监督。如投标人同时参加标段1和标段2投标,则须按照各个标段专职安全员人数要求,分别配备7名专职安全员。
(九)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十一)已完成投标登记并获取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通过以下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否则视同未完成投标登记。
(二)投标登记服务费:500元整/标段,默认开具电子发票(发票联系人:邝小姐;发票联系电话:020-83022061)。
(三)获取方式:
现场或邮箱获取,邮件须注明本项目名称,并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作为附件发送(邮箱地址:zcgs@gzzcs.com;投标登记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20-81977069):
1. 《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提供pdf格式盖章扫描件和可编的word格式文档;
2.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作为投标主体时提供);
3. 投标登记服务费缴纳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缴纳投标登记服务费账号:
(转账时注明“投标人单位全称ZC24ZGD0014投标登记服务费”)
账户:广州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大酒店支行
账号:8110 9010 1330 1428 156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6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33号东湖商业广场五楼B区智采公司503室。
注: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数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可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现场递交 地址和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33号东湖商业广场五楼B区智采公司503室(收件人:岑先生、联系方式:020-81977069)。②如选择邮寄纸质投标文件,请提前安排时间邮寄,务必保证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地址(以签收时间为准),并及时将“项目名称+快递单号”发送至招标人邮箱:zcgs@gzzcs.com。③因邮寄导致投标文件未能及时送达,以及邮寄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五、本项目公告信息发布媒体
信息发布网站: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dihuagroup.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广州市智采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网(www.gzzcs.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六、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登记截止时间。
七、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联系方式
(一)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投标登记咨询)、卢先生(招标文件咨询)
联系电话:020-81977069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33号东湖商业广场五楼
电子邮箱:zcgs@gzzcs.com
(二)招标人(委托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朱瑞豪
联系电话:13527878694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88号东兴大厦四楼技术综合保障部
招标人: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