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黄埔大道971号大院等5个雨污分流管道改造联合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G2024-3217]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 |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3 |
广东泰通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
4 |
广东宝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5 |
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未符合资格审查3.1.8要求,未提供要求的时间日期截图 |
6 |
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未符合资格审查3.1.8要求,未提供要求的时间日期截图 |
7 |
荣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未符合资格审查3.1.8要求,未提供要求的时间日期截图 |
8 |
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未符合资格审查3.1.8要求,未提供要求的时间日期截图 |
9 |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未符合资格审查3.1.8要求,未提供要求的时间日期截图 |
10 |
湛江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未符合资格审查3.1.8要求,未提供要求的时间日期截图 |
11 |
广州市星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未符合资格审查3.1.8要求,未提供要求的时间日期截图 |
12 |
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未符合资格审查3.1.8要求,未提供要求的时间日期截图 |
13 |
广东东粤建设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未符合资格审查3.1.8要求,未提供要求的时间日期截图 |
公示时间: 2024年8月16日00时00分至2024年8月20日00时00分。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20-81977069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33号东湖商业广场五楼
联系电话:020-81977069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