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景新城公交站场充电桩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公用公交站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所需的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1.本次招标的招标编号、招标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华景新城公交站场充电桩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内容:: 1600KVA供配电系统,充电桩12台,其中180KW直流充电桩两台,120KVA直流充电桩10套,以及相关配套工程。
工期:90个日历天。
工程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景北路华景新城公交总站内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需同时具有满足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要求: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级别施工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2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8.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8.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8.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8.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8.5.其他。
3.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500元(购买采购文件时请自带移动存储设备,以便取得相关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采购文件:
3.1. 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4.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5月23日9:00-9:30;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23日9:30;
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3会议室
7.开标时间:2020年5月23日9:30;
8.开标地点: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3会议室
9.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